一、事项名称

三亚市天涯区新冠肺炎疫情返琼务工人员隔离期间生活补助

二、补助对象

返琼务工人员在集中观察或隔离期间(不含居家隔离),给予用工企业生活补助。

三、申请条件

(一)申报企业登记注册地址在三亚市天涯区行政区域;

(二)202023日春节假期结束后,满足疫情防控条件并已复工的全区各企业(含省属企业);

(三)返岗职工应是2020125日前海南省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前已应聘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返琼后按疫情防控期的管控(隔离)要求已实行集中隔离并且隔离期满复工的职工;

(四)隔离期间截止至2020330日。

四、办理依据

三亚市财政局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亚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返琼务工人员隔离期间生活补助的通知(三财〔2020246)

五、生活补助标准

隔离期间生活补助标准按海南省月最低工资标准1670元,每月22个工作日,每天76元计算,隔离期间(14天)生活补助按每人1064元给予企业生活补助。

六、申报流程

(一)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采取不见面审批的方式进行;

(二)各企业单位在职工隔离期满后30日内向天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申请;

(三)企业申报材料经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将由财政部门核拨生活补助到企业账户。

七、申请材料

(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二)《三亚市返琼务工人员集中观察或隔离期间生活补助申请表》(附件1);

(三)《三亚市返琼务工集中观察或隔离人员基本信息》(附件2);

()集中观察或隔离解除证明。

申请材料以电子版(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的形式发到指定邮箱。

八、其他规定

(一)建设项目(除省重点项目)工地复工人员按《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疫情期间支持建设项目安全有序复工的措施的通知》(三府办202021号)和《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三亚市建筑工地复工返程人员集中留观方案及流程图>的通知》(三指挥202014号)执行。

(二)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返琼务工人员按《关于做好点对点服务农民工离琼返岗和支持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务工人员返琼的通知》(琼府办202015号),及《关于做好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返琼务工人员隔离期间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025号)执行。

九、联系方式

天涯区人社局联系人:梁水萍电话:88911622

电话:88911626

材料报送邮箱:tianyajob@163.com

 

附件1:三亚市返琼务工人员集中观察或隔离期间生活补助申请表

附件2:三亚市返琼务工集中观察或隔离人员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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