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2020年教师节吉阳区评选表先进
学校和优秀教师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
为做好2020年第36个教师节先进学校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2020年教师节吉阳区评选表彰中小学校幼儿园先进学校和优秀个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
2020年8月24日
(联系人:王美兰,电话:88865152)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教师节吉阳区评选表彰中小学校
幼儿园先进学校和优秀个人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庆祝2020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今年底36个教师节的主题是:立德树人奋进担当,教育脱贫托举希望。为树立典型,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我区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勤奋工作,增强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吉阳区教育局决定在2020年第36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和个人。为组织做好相关工作,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践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重要使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庆祝第36个教师节,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以提高师德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发挥先进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过硬、乐于奉献的教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侯雪华(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葛海春(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童四海(区教育局人事办负责人)
吴 纯(区教育局基教办负责人)
林子人(区教育局计财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人事办,负责评选表彰具体工作。
三、表彰奖项及名额
先进学校10所,进步学校8所,师德标兵15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5名,优秀班主任30名,优秀教师40名,优秀临聘教师40名,优秀乡村教师15名,突出贡献奖5名,教研优秀个人15名,热心助教单位3个,详见(附件1)。
四、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先进学校、进步学校
评选范围: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
评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学校领导班子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廉洁奉公,规范管理,锐意进取,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全体教职工遵纪守法,师德师风表现良好,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学校校风、教风、学风良好,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在各项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能起到引领示范性作用。
4.学校教育教学成绩显著,体育、卫生、安全等工作及课外教育活动开展成效显著,无安全事故发生,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精准扶贫工作成绩显著。
(二)师德标兵
评选范围: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校(园)长、一线教师。
评选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在我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可推荐为师德标兵。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技能,注重吸收先进的教育思想和理念,积极参加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近三年来至少一个学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3.坚持育人为本,关爱每一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4.具有和谐人际关系,关心集体,在教育教学和师德工作中团结协作,共同发展。尊重家长、廉洁从教,具有良好的教师形象。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评选范围: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在职正(副)校(园)长、中层领导。
评选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在我区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可推荐为优秀教育工作者: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
4.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发展等方面成绩卓越。
(四)优秀班主任
评选范围: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一线班主任。
评选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区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含5年),近3年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可推荐为优秀班主任: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在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等教育中成绩显著。
2.师德师风好,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特别在后进生帮教中成绩显著,在合理协调各科教师教学上有方法举措。所带班级是“三无”班级(无犯罪生、无流失生、无重大伤亡事故)。
3.坚持定期举行高质量的主题班会,班级文化氛围好,注重与家庭、社区沟通协调,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家访并取得显著成效。
4.积极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社团活动和文娱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省、市、区各级各类有意义的展示、竞赛等活动并获优秀成绩。
(五)优秀教师
评选范围: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评选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区任教3年以上(含3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可推荐为优秀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师德师风好,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严谨笃学、精通业务、教育理念先进,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课程建设、课题研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在本校或本地区有模范带头作用。
3.关爱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所带班级或学科学生成绩显著,没有从事有偿补课或家教的行为。
4.对所任教学科有系统的研究,近3年来教育教学成果丰富,多次荣获区级以上奖励。
(六)优秀临聘教师
评选范围: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一线教师。
评选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区任教3年以上(含3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可推荐为优秀临聘教师: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师德师风好,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严谨笃学、精通业务、教育理念先进,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能认真执行教学计划或班级管理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好,教学成绩、任教班级居本单位前茅,并形成良好示范作用。
3.关爱学生,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所带班级或学科学生成绩显著,没有从事有偿补课或家教的行为。4.近3年来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省、市、区级各类有意义的展示、竞赛等活动并获奖或个人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比赛等活动并获奖。
(七)优秀乡村教师
评选对象:连续在我区乡村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评选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可推荐为优秀乡村教师:
1.长期扎根于乡村特别是偏远地区教育,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品德高尚、师德师风好,在本校和所在地区有良好声誉,受到广泛尊敬。
2.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工作有创新有特色。
3.尊重并关爱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培训学习,注重知识更新与业务水平提高,教书育人效果明显。
4.积极做好流失生、辍学生的家访、劝返工作。
5.努力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工作。
(八)突出贡献奖
评选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教育教学理念或管理思想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师德高尚,受到当地广大师生的广泛敬重和信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较强的扎根基层的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能力,在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师素质、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等方面做出显著业绩的个人。
2.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强的学校管理能力,任职学校由薄弱校发展成为区域强校;学校曾被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授予先进单位的个人。
3.在课程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创新中取得显著成绩,在市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或科研成果显著,受到国家、省级表彰或奖励的个人。
4.长期扎根基层,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和特别感人的事迹,先进事迹、典型经验被市级以上报刊专题报道,在社会上产生重要影响的个人。
5.教师所教学科在中招考试或学业监测中取得优异成绩或所辅导的学生在学科竞赛活动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个人。
6.立足教育,心系社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关心支持下一代健康成长,事迹在教育界及社会上产生广泛影响的其他特殊贡献者。
(九)教研优秀个人
评选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教研兴校”的战略方针,充分调动学校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形成学校浓厚的教研氛围,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可持续深入发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教研能力,在教研方面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能独立承担学校或区或市或国家级课题,或成为课题组的重要执行人,或在课题研究中能起骨干作用。
3.教研作风严谨,形成扎扎实实、实事求是的良好科研作风,教研结论要做到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客观、严密,明晰的知识产权意识。
4.教研成果突出。①在课题研究中具有一定的成果,研究试验的论文或报告等能得到上级相关部门的肯定或奖励或发表。②在省市级及以上期刊杂志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文章二篇及以上,或市级各种课题论文评比获三等奖及以上。
(十)“热心助教”单位或个人
为我区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具体名单由区教育局和各学校推荐。
原则上自下而上的程序进行推荐,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会推荐到集团,集团收集汇总各校推荐人员,统一报送吉阳区教育局。
六、材料要求
为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本次评审以教育集团为单位推荐上报,幼儿园以片区为单位推荐上报。请各集团、片区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按时、保质报送推荐对象有关材料。报送材料包括:
(一)《吉阳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
(二)《吉阳区教育系统优秀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
(三)《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4)一式两份;
(四)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推荐一览表(附件5)一式两份;
(五)所有参评先进集体、优秀个人提交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
请于2020年8月28日之前将报送材料以书面纸质按份数正式报送到区教育人事办,同时将报送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文档到电子邮箱:jyjkjrs@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七、工作纪律
(一)评选表彰工作涉及到学校(幼儿园)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部署安排,认真抓好落实。
(二)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社会公认,宁缺勿滥的原则。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设立意见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和检举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提高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
(三)对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要严格审查核实,不得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如有发现违反各项规定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学校和个人,取消评选表彰资格且不得参加下一年度的评优评先,所取消的名额不予追补,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推荐对象由区教育局统一征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意见。
附件:1.
2020年教师节吉阳区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名额分配表
4.
推荐对象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