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

关于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报的公告

 

为推进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快速发展,做好本地被征迁安置户过渡及人才住房租赁分配、管理工作,提升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等人员住房保障工作水平,根据《三亚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暂行办法》(三府〔2015〕67号)文件精神,我局将开展崖州湾科技城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范围、中心渔港片区。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2.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范围、中心渔港片区工作且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三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

3.申请人(含配偶)在三亚市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租房;

4.收入符合三亚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中等或中等以下收入线标准。即单身人士申请,年收入不超过67000元;两人(含)以上的家庭申请,家庭年收入在134000元以下。但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人才(含聘用的专业技术类人员)除外。

(二)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范围、中心渔港片区,具备拆迁补偿资格且当前无房的村民。

1.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2.在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范围、中心渔港片区,具备拆迁补偿资格且申请人及配偶在三亚市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租房;

3.收入符合三亚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中等或中等以下收入线标准。即单身人士申请,年收入不超过67000元;两人(含)以上家庭申请,家庭年收入在134000元以下。

二、房源情况

目前第一批共计150套,包括一室(约40平米)、一室一厅(约45平米),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市、区(管委会)、社区居(村)委会或市、行政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三级审核、二级公示的工作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结合轮候对象的家庭人口数量、经济状况、房源数量、户型等情况制定分配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配租。

三、申请时间

3月17日-4月6日,工作日上午8:40至12:30,下午14:30至17:30。

四、申请地点

三亚市崖州区宜居路中核产业园2号楼一楼行政审批大厅。(可先提交电子版扫描件(彩色)申请材料至邮箱:374247193@qq.com)

联系人:夏玉章  联系电话:18976320284

五、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一)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范围、中心渔港片区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三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可自行打印);

2.申请人劳动合同;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4.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明、离婚证明、未婚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社区或单位提供);

6.申请人社会保险清单(加盖公章);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证明;

8.困难家庭还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或其他困难情况证明;

9.以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人才(含聘用的专业技术类人员)作为申请人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任职等证明,专业技术类人员还需提交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证明;

10.依法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二)三亚崖州湾科技城控规范围、中心渔港片区征迁村民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三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可自行打印);

2.崖州区项目推进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征迁村民资格的材料;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备查)及复印件;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社区、村委会或单位提供);

6.申请人社会保险清单(加盖公章);

7.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明、离婚证明、未婚证明;

8.困难家庭还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或其他困难情况证明;

9.依法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六、其他事宜

(一)申请人须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条件;须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工作人员领取《三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要确保真实、准确,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配租资格;骗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其行为记入信用档案,且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5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三)其他事宜现场或电话咨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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