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市建筑领域专业
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亚市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建筑领域单位:
根据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建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共三亚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组字〔2021〕262号)要求,结合我市建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我市建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我市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含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二、评审权限
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170号)要求,我局负责三亚市建筑领域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受理、初审、评审工作。
三、申报渠道
申报人应通过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关评委会办事机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机构报送。不得跨专业、跨系列多头报送。
中央驻琼单位或外省驻琼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外省企业派驻我市工作人员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市申报评审的,经具有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委托函后,我局视情况受理。
外籍专业技术人员按系列(专业)直接申报,我局按需不定期开展特殊评审。
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评审专业
建筑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资格分为建筑学、建筑结构、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建筑工程(含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工程管理等)、建筑装饰工程(含建筑幕墙)、给水排水工程(含消防工程)、暖通与空调工程、城镇燃气工程、建筑电气工程(含建筑智能化)、城市道路桥梁与交通工程、风景园林工程(含高尔夫球场)、建筑工程定额与预算13个专业。
五、评审条件
(一)申报人申报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具备的学历、 资历、业绩等具体条件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 印发<海南省建筑领域工程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海南省建筑领域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琼建人【2019 】 178 号)规定执行(附件1 ),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计算。
(二)继续教育条件。根据人社部、住建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接受以新理论、新技术、新标准、新规范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需提供经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继续教育证明。申报初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须提供资历年限内:强制性条文一班次学时证明,不少于60学时/年的专业继续教育学时,不少于30学时/年的公需课学时证明;
(三)论文(技术报告)、论著条件。
申报中级职称资历年限内,撰写论文(技术报告)、论著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可提交作为主要参加者:专项工程技术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研究报告、著作。
b.任现职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同时具备CN刊号(国内统一刊号)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可的ISSN(国际统一刊号)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不含增刊、副刊、专刊),或在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1篇以上(以证书为准)。
c.经三亚市建筑业协会评选,认定有价值并参加学术交流的论文1篇以上(以证书为准,两个年度内有效)。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查,收复印件,对申报材 料不全 、不合格的 ,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在召开评审会期间,不得补充报送申报材料。
(一)《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2)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并胶装成册,无需皮纹纸包装;相片(一寸近期彩照)每份评审表各贴一张 ,另附2张(贴在评审表次页)用于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封面加盖公章,申报人员必须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本人专业技术工作述评”栏的最后手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本人签字”“日期”需手写。
(二)填写《申报202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概况表》(Excel表格样式见附件3),电子版用U盘拷贝,《概况表》两份(A3 纸)与申报材料一同报送。
(三)个人综述材料
(1)封面。标题统一为“申报xxx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封面题目下方注明申报人单位名称、姓名、申报专业、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务必提供能联系到本人的手机号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目录(需编页码),必须和综述材料顺序一致。
(3)个人综述报告(三千字左右),此材料由本人撰写。内容包括:现有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政治思想、身体状况、年度考核、继续教育、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承诺语等方面情况。
(4)单位对申报人品德考核材料及公示证明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公示结果作出鉴定。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上报。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单位鉴定意见”栏中,“主管领导”应由单位法人或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凡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
(5)学历证书,2000年后毕业的须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参加继续教育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60学时,公需课30学时培训合格证,《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4学时,根据申报人资历年限准备。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可在“码上办事”平台上查询)。
(8)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聘书、劳动合同(聘用单位需与缴纳社保单位一致)。
(9)近三年专业技术资格《年度考核登记表》(2018-2020年),须为合格或称职以上(考核表样式见附件4)。
(10)业绩证明材料按照相应《评审条件》中各专业所列业绩条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施工报建文件、工程 设计图纸和图审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工程预决 算书、获奖证书等业绩成果与社保时间相一致的证明,其中申请破格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破格条件有效证明材料 。
(11)公开发表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技术总结,复印论文发表书刊正反封面、目录及当页论文正文(申报初级不提供)。或省、市级建筑领域行业协(学)会论文交流证书及原论文。
(12)科研成果、课题:获奖证明书、成果鉴定书等。
(13)其它: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需与申报职称资历年限一致)、xxx执业、从业资格证书、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所有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严格按照1-13顺序要求,使用A4纸双面打印,依序胶装成册,一式三份,申报材料统一用牛皮纸档案袋封装(竖装),并在档案袋封面加贴材料清单,注明申报人名字、电话号码(手机)、单位名称、申报专业,申报材料的原件经初步审核验证后退回申报人。
申报材料要求真实、规范、完整,凡发现伪造学历、资格证明、虚报资历、业绩等者,按《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规定,取消申报资格。
七、其他相关规定
(一)关于转评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岗位属不同专业技术资格类别,必须在新的专业技术岗上工作满一年方可申报同级转评,不允许在申报转评的同时又申报转升或跨系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一年后可按规定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的,其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申报转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转岗证明材料,工作岗位未变更的,不实行转评。申报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严格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中央单位、外省市来琼工作的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办理职称确认满一年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转评或晋升评审,其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二)学历问题
必须是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民教育、成人教育或经自学考试合格的毕业学历。非本专业毕业学历人员申报评审,应经本专业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进修或岗位职务培训合格,并增加1年工作岗位经历。
(三)职数控制
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提供经市人社局核准的《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编制岗位审核表》,应在职数结构比例内进行评审,实行评聘结合。
(四)完善人才信息库建设
今年起,申报人上一级职称信息须能在“码上办事”平台上查询,不接收上一级职称信息纸质材料,还未通过“码上办事”平台录入职称数据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请通过“码上办事”平台填报个人职称信息。如“码上办事”平台信息与职称证信息不一致,请及时与市委人才局88658055联系,并持职称证和评审表原件进行信息更改。
八、申报时间及地点
申报时间:2021年9月6日至10月22日(31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申报材料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报送,不接受委托他人报送。
受理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
申报地点: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即三亚市凤凰路99号白鹭公园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楼103室。
职称咨询电话:88666360
九、材料申报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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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预约管理,预约流程如下:申报人扫二维码进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称预约平台”→点击“立即预约”模块,如实填写预约信息。
申报人一人一号,每日放出30个预约号,申报人必须在预约当日提交申报材料,逾期重新预约,工作人员现场查验预约信息。
评审工作严格按照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经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后,有序提交申报材料。
十、评审及答辩时间安排
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及答辩时间初步安排在2021年11-12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告通知,或关注“三亚市建筑业协会”公众号。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