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2021年三亚市服务、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三亚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及扶持办法》(三府规〔2020〕1号)有关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2021年三亚市服务、培育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方式及额度
2020年度培育、服务和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按照5万元/家,给予科技服务机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一次性奖励。
申报对象:科技服务机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标准要求:服务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科技服务机构与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并服务企业在2020年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通过培育和孵化服务帮助实际入驻本场地内的在孵企业在2020年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引进高新技术企业指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引进省外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实际入驻至本场地内。
二、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相关材料,具体内容可联系三亚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确定。企业须同时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打印/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订。所有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备份。
电子版材料全部转换为PDF格式,生成一个文档,以单位名称命名。发至邮箱:jhk88276656@163.com
四、时间要求
书面材料报送时间集中为2021年5月12日、13日两天。
五、其他要求
企业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相关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三亚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人:廖尚林、李强
地址:三亚市天涯区文明路145号市政府二办11楼
电话:88276656
三亚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代章)
2021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